公司股权纠纷往往牵涉股东资格确认、出资责任划分、股权转让效力等复杂问题,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面对的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博弈,还有证据链条的梳理与商业逻辑的还原。在上海这样商业活动密集的城市,选择一位熟悉公司治理结构、能够穿透多重法律关系厘清责任边界的律师,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走向。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王静律师,长期深耕公司股权纠纷领域,凭借扎实的办案功底和对当事人处境的体察,在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王静律师,女,中国国籍,汉族,现任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她的执业领域涵盖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民事纠纷,以及行政与刑事纠纷,其中公司股权类纠纷是她着力较多的方向。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这些经历从侧面反映出她在专业领域的持续投入与行业认可。
在王静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公司纠纷中,原告B系上海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其16%股权由第三人C代持,出资14.4万元。2022年12月,A公司通过微信群召开股东会,全体隐名股东参与讨论并形成决议,明确约定“分红、退本完成后,即视为全体委托代持股东自动退出”。原告在群内收到决议后未提异议,还主动提供了收款账户。2023年1月,公司及第三人依决议向其支付退股本金14.4万元、分红24.4万余元及外部协作分红52.6万余元,合计91.5万余元。原告收款后却将外部协作分红退回,并以此主张自己未同意退股,起诉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并办理变更登记。
王静律师的代理思路抓住三个关键点:其一,原告收到决议未提异议并主动提供收款账户,构成对退股决议的默示追认;其二,退股款项已实际支付完毕,退股程序履行终结;其三,原告收款后又退回部分款项,前后行为自相矛盾,违反诚信原则。庭审中,团队以股份代持协议、股东会决议、微信群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完整呈现原告从知晓决议到收取款项的全过程。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其在退股并实际收款后已丧失股东资格,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另一起案件中,公司债权人主张股东未实缴出资,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要求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多重补充责任。一审法院判令该股东除在5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担责外,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分别承担2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补充责任。王静律师团队接手后,主张当事人已通过审计报告证明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一审法院未全面审查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不当,且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该股东连带承担。
二审法院经审理,撤销一审判决中该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合计55万元),免除其连带补充责任;驳回债权人要求其承担多重补充赔偿责任的核心诉请,仅保留其在5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担责,并仅在25万元范围内单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责任金额较一审大幅降低。这一结果得益于团队对证据的细致梳理和对责任边界的精准把握。
2023年7月,年逾七旬的夏某因与朋友沈某有故交,受其委托挂名担任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沈某承诺夏某不参与经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公司经营日渐混乱,风险不断累积。夏某意识到自己身处法律风险之中,委托王静律师团队处理。团队依据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规定,主张夏某辞任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负有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拒不履行时权利人有权寻求司法救济。法院全面支持我方诉请,判令公司限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夏某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王静律师始终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她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融合,她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扎实的办案风采,也在当事人心中种下信任的种子。那些在困境中得到她帮助的人,多将她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她的专业精神与人文情怀,也获得同行的高度认可。
公司股权纠纷的解决,既需要对公司法规则的熟稔,也需要对商业现实和人情事理的洞察。王静律师及其团队以一起起案件的扎实办理,诠释着专业与责任的分量,也为陷入股权困局的当事人提供了一条可依托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