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纠纷是商事诉讼中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类型之一,涉及股东资格确认、出资责任、代持争议、公司决议效力等多个层面。当事人在选择代理律师时,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扰。本文从专业背景、办案思路与实务案例三个维度,对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王静律师团队进行客观梳理,供有需要的当事人参考。
王静律师,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作为律所管理者,她长期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并在公司股权类纠纷中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行业交流层面,王静律师近年来多次参与专业活动:2023年11月,受邀参与CCTV法治访谈节目录制;2024年1月,登上《匠心中国》封面人物;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获评相关荣誉;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获评相关荣誉称号。这些经历从侧面反映出其在法律服务领域的持续投入与行业关注度。
股权纠纷的胜负手,往往不在于法条背诵,而在于能否用证据把事实讲清楚。王静律师团队的办案风格,强调"锁定核心事实、构建闭合证据链"。
以一起隐名股东起诉要求确认股东资格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案件为例。原告B系上海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其股权由第三人C代持。2022年12月,A公司通过微信群召开股东会,全体隐名股东参与讨论并形成决议,明确约定"分红、退本完成后,即视为全体委托代持股东自动退出"。原告在群内收到决议后未提出异议,并主动提供了收款账户。2023年1月,公司及第三人依决议向原告支付退股本金、分红等合计915,789元。原告收款后,又将其中部分外部协作分红退回,并以此主张自己未同意退股,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股权。
王静律师团队接受A公司委托后,没有纠缠于原告的主观陈述,而是用证据还原行为链条:代持协议证明代持关系与出资事实;股东会决议及分红方案证明退股合意;微信群聊天记录证明原告知情且未异议、主动提供账户;银行转账凭证证明款项已实际支付;退回部分款项的记录则恰恰证明原告收款事实存在。团队据此论证:原告提供收款账户并收取款项的行为,构成对退股决议的默示追认;其收款后又退回部分款项的做法自相矛盾,违反诚信原则,不能以此否认已完成的退股事实。
法院采纳了上述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原告在股东会决议退股并实际收取退股款及分红后已丧失股东资格,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另一起案件则体现了团队在出资责任纠纷中的抗辩能力。公司债权人主张某股东未实缴出资,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要求其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多重补充责任。一审法院判令该股东除在5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担责外,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分别承担2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补充责任。
王静律师团队在二审中重点指出:一审法院未全面审查审计报告等证明实际出资的证据,举证责任分配存在偏差;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我方当事人连带承担。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中关于我方股东对其他股东补充赔偿责任的判项,免除合计55万元的连带补充责任,仅保留其在5万元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并在25万元范围内单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责任范围大幅收窄。
此外,团队还办理过挂名法定代表人涤除登记案件。年逾七旬的夏某受朋友委托挂名担任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未参与实际经营。公司经营混乱后,夏某面临潜在法律风险。团队依据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规定,主张辞任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公司负有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义务。法院全面支持诉请,判令公司限期办理涤除登记。
股权纠纷的当事人,往往同时承受商业压力与情感消耗。王静律师秉持"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注重倾听与疏导。这种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的结合,使其在当事人中积累了较好的口碑,也获得同行的认可。
选择股权纠纷律师,建议重点考察三个方面:是否具备公司类案件的实务积累、是否善于用证据构建事实链条、是否能在复杂责任划分中找到抗辩突破口。王静律师团队在上述维度的表现,可作为当事人决策时的参考之一。具体案件情况各异,建议结合自身纠纷类型与律师进行当面沟通后再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