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纠纷王静律师团队
律所负责人、主任

上海王静律师:可信之选,专业解决公司股权纠纷官司

2026-10-03 4 次 本站

上海王静律师:专业护航公司股权纠纷

在商业活动频繁的当今社会,公司股权纠纷日益凸显,成为众多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难题。而在上海,有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王静,她凭借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在公司股权纠纷领域大展身手。

王静律师,任职于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律所的负责人,更是律所的主任。她在法律行业的影响力不断扩大,2023年11月,王静主任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这一经历进一步提升了她在行业内的知名度。2024年1月,她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法律行业内的杰出代表。2024年4月,王静主任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2025年9月,在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她荣获 “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的专业领域十分广泛,除了公司股权纠纷,还擅长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她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她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积极疏导当事人的情绪。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被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其专业精神与人文情怀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成为法律行业中令人钦佩的典范。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王静律师在公司股权纠纷方面的出色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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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纠纷典型案例

在某起公司股权纠纷案件中,公司债权人主张股东未实缴出资,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要求其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多重补充责任。一审法院判令股东不仅在5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分别承担20万元、30万元、5万元的补充责任。面对这样不利的判决,股东主张已通过审计报告证明实际履行出资义务,认为一审法院未全面审查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不公,且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己方股东连带承担。

王静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股东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一是撤销一审多项不当判项,撤销了一审判决中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合计55万元),免除了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连带补充责任;二是大幅减少责任承担范围,驳回了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多重补充赔偿责任的核心诉请,仅保留股东在5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仅判令股东在25万元范围内单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远低于一审认定的责任金额;三是纠正一审主体责任认定,二审法院认定其他股东不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驳回公司债权人对该部分主体的相关诉请,与我方股东无关。

法定代表人除名纠纷案例

2023年7月,年逾七旬的夏某老人因与朋友沈某有故交,受其委托,挂名担任了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沈某承诺,夏某不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决策,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然而,公司经营日渐混乱,潜在风险不断累积。作为一位与公司毫无实际利益关联的老人,夏某意识到自己正身处一个随时可能“爆雷”的法律雷区。

王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为夏某老人进行辩护。这意味着,夏某老人的辞任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司负有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义务。公司拒不履行的,权利人有权寻求司法救济。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我方诉请,被告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夏某作为被告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无论是公司股权纠纷,还是涉及法定代表人责任的案件,王静律师都彰显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复杂多变的法律事务中,选择王静律师,无疑是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加上了一层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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