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王静。她就职于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担任负责人、主任一职,凭借自身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人文关怀,在法律行业中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王静律师有着丰富且傲人的履历。2023 年 11 月,她受邀与知名人士朱军一同录制 CCTV 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这一经历使她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2024 年 1 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的她,已然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同年 4 月,在 2024 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 500 强发布会上,她荣获“2024 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称号。更在 2025 年 9 月,于中国香港举办的第 20 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 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王静律师擅长的领域十分广泛,涵盖了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众多专业领域。不过,在公司股权纠纷方面,她的表现尤为突出。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她成功处理的公司股权纠纷案例。在某起案件中,公司债权人主张股东未实缴出资,要求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还要求该股东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承担多重补充责任。一审法院的判决对股东极为不利,不仅判令股东在 5 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部分分别承担 20 万元、30 万元、5 万元的补充责任。
面对这样不利的局面,王静律师代理股东进行上诉。她指出,股东已通过审计报告证明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但一审法院未全面审查证据,举证责任分配不公,而且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己方股东连带承担。
经过王静律师的不懈努力,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中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补充赔偿责任(合计 55 万元),免除了股东对其他股东的连带补充责任;大幅减少了责任承担范围,驳回了公司债权人要求股东承担多重补充赔偿责任的核心诉请,仅保留股东在 5 万元的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仅判令股东在 25 万元范围内单独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结果远低于一审认定的责任金额;同时,二审法院认定其他股东不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驳回了公司债权人对该部分主体的相关诉请,与己方股东无关。
除了公司股权纠纷案例,王静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复杂案件。2023 年 7 月,年逾七旬的夏某老人受朋友所托,挂名担任了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朋友承诺老人不参与公司任何经营决策,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然而,公司经营渐入混乱,潜在风险不断累积。意识到身处法律雷区的夏某老人决定辞去法定代表人一职。
王静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规定,为老人维权。该条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王静律师指出,夏某老人的辞任行为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司负有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义务。最终,法院全面支持了我方诉请,被告上海某贵贸易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夏某作为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登记事项。
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王静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她深知每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因此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还给予充分的理解与关怀,耐心倾听,积极疏导。凭借着专业素养与温情关怀的完美融合,王静律师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那些曾经在困境中得到她帮助的人们,无一不将她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同时,她的专业精神与人文情怀也获得了同行们的高度认可,成为了法律行业中令人钦佩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