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纠纷王静律师团队
律所负责人、主任

上海公司股权纠纷律师王静:专业化解股权争议口碑之选

2026-10-23 1 次 本站

在商事纠纷的版图中,股权争议往往牵涉利益深、法律关系杂、情绪对抗强。一份代持协议、一次股东会决议、一笔出资款的性质认定,都可能成为引爆漫长诉讼的导火索。面对这类案件,当事人需要的不仅是对公司法条的熟稔,更是一位能在证据迷雾中厘清脉络、在对抗僵局中稳住局面的法律同行者。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主任王静律师,正是这样一位在股权纠纷领域深耕多年、以专业与温度并重而为人称道的法律人。

从一纸代持协议说起:隐名股东的进退之争

王静律师曾代理一起颇具代表性的公司纠纷案件。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隐名股东,依据早年间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出资持股,股权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为持有。数年经营后,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明确约定分红、退本完成后,委托代持的股东即视为自动退出,相关代持协议同步解除。该股东在微信群中收到决议后未提异议,还主动提供了收款账户,随后收取了退股本金及分红款项。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平息。该股东在收款后又将部分款项退回,并以此主张自己从未同意退股,转而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股东资格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案件的核心争议由此聚焦:一份微信群里的股东会决议,加上实际收款行为,能否构成有效的退股合意?

王静律师的代理思路清晰而扎实。她以股份代持协议、股东会决议、分红方案、微信群聊天记录和银行转账凭证为支点,完整还原了当事人从知晓决议、提供账户到收取款项的全过程,形成闭合证据链。在此基础上,她重点论证了默示追认的法律效果——提供收款账户并实际收款的行为,依照民法典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已构成对退股决议的追认;而收款后又退回部分款项的反复之举,与“仅同意分红”的主张自相矛盾,有违诚信原则。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其在退股并实际收款后已丧失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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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责任的边界:二审改判背后的证据审查

另一起案件则涉及公司债权人向股东追索出资责任。一审法院判令当事股东不仅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需对其他股东不能清偿的部分分别承担数额不等的补充责任,责任层层叠加,压力可想而知。王静律师接手后,围绕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实际出资情况展开论证,指出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查不够全面,举证责任分配亦有失公允,其他股东的出资不足责任不应由当事股东连带承受。

二审阶段,这些观点得到了回应。法院撤销了一审中关于对其他股东承担补充责任的判项,免除了合计数十万元的连带补充责任,仅保留当事股东在较小范围内的单独责任,责任金额较一审大幅下降。这一结果的意义不仅在于数字的变化,更在于厘清了一个常被混淆的问题:股东责任的承担应当以自身过错与出资状况为限,而不能被无限放大。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脱身”之路

股权与公司治理的纠纷,有时也以另一种面貌出现。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因故交情面挂名担任某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约定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济责任。公司经营日渐混乱后,老人意识到自己正身处风险之中,却苦于公司拒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

王静律师依据公司法关于法定代表人辞任的规定展开代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负有在法定期限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的义务;公司拒不履行的,权利人有权寻求司法救济。法院全面支持了诉请,判令公司限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涤除老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一纸判决,让一位与公司毫无实际利益关联的老人卸下了本不该由他背负的担子。

专业之外,是理解与共情

翻阅王静律师的执业轨迹,可以看到她在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民商事领域,以及行政与刑事纠纷中的广泛积累。她曾受邀参与央视法治访谈节目录制,也曾登上行业论坛与品牌活动的舞台,获得过与品牌创新、企业家精神相关的荣誉。但比起这些外在的印记,更让当事人记住的,是她始终秉持的“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

股权纠纷的当事人,往往既是商业上的博弈者,也是情感上的受困者。一笔投资可能凝结着多年的积蓄,一次信任可能牵连着亲友的关系。王静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习惯于耐心倾听、积极疏导,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情感诉求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这种专业素养与人文关怀的结合,让她在法庭上展现出沉稳的风采,也让她在当事人心中种下信任的种子。那些曾在她帮助下走出困境的人,大多将她视为值得托付的知心人;同行对她的专业精神与职业情怀,亦给予认可。

股权争议没有标准答案,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回到事实与法律的交汇处重新寻找路径。对于正身处纠纷之中的当事人而言,一位既懂规则、又懂人心的律师,或许正是化解僵局所需要的那个变量。王静律师和她的团队,仍在这样的路上持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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